蒙古剧源于蒙古族的短调民歌。1951年,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佛寺小学教师郭振义等人将民歌《桃儿》的故事编成剧演出。随后,由扎木苏执笔,将《桃儿》的故事改写成蒙文脚本《花儿》,增加了中四胡、横笛、锣、木鱼等乐器,由熟悉汉族戏曲的南梁村副村长德力根扎木组织业余剧团排演。1952年春节,该业余剧团参加阜新地区文艺比赛大会,演出此剧,受到嘉奖。此后,改编的剧目有《云良》、《嘎达梅林》等,创作剧目有《翻身民兵却扎布》、《光荣军属》等,翻译剧有《白毛女》、《刘胡兰》等。1983年12月,阜新县举办戏剧调演,佛寺等五乡业余剧团演出《乌银其其格》等剧。《中国戏曲志》编辑部和省民委等同志看了《乌》剧后,给以充分肯定,并为此戏命名“蒙古剧”。1984年10月,佛寺乡剧团演的《乌》剧录像,参加了文化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剧种录像观摩会映出。蒙古剧的唱腔由东蒙短调民歌、乌力格尔、好来宝等曲调组成,以民歌为主要曲牌;念白是带有成语的韵语。其角色行当按颜色分为“呼和”、“查干”、“乌兰”、“西个”、“哈尔”5个人物。截至1985年,积累了69个剧本、43年演出剧目,出版了《蒙古贞戏剧选》等专集。代表剧目《乌银其其格》两次获国家级奖励。《光明日报》、《辽宁日报》、《内蒙古日报》等十几家报刊均刊登了蒙古剧的评论文章。
1985年,阜新市仍有阜新蒙古自治县蒙古剧剧团。 |